關于按期領取《市政半月報》的通知
時間:2006/1/11
關于按期領取《市政半月報》的
通 知
(辦—2005—11—01)
基層各單位、機關各科室、各項目部:
為使公司每個職工都能及時看到《市政半月報》,保持公司政令暢通,請各單位、各部門、各項目部務必于每月1日和16日到綜合辦公室領取《市政半月報》,并于2日內發放到本單位、本部門每個職工手中。辦公室將不定期抽查,抽查結果進行公布,對未按時領取和及時發放者,將按照市政司字[2003]30號文件《關于保障政令暢通的規定》中的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。
綜合辦公室
2005年1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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