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給予陳志升批評處理的通報
時間:2006/1/11
關于給予陳志升批評處理的通報
(辦~2006~01~03)
基層各單位、機關各科室:
2005年,經過廣大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,公司在機構改革、制度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突破,管理水平、技術水平和機械化施工能力不斷提高,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不斷加強。
然而,在看到成績的同時,不能忽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。一些同志在工作中沒有做到令行禁止、政令暢通,對公司規章制度執行的力度有待加強。
綜合加工廠主要負責人陳志升,在工作中對公司的指令不能認真堅決地執行;作為主要負責人,就本單位的工作,沒有及時與班子其他成員溝通,對公司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時完成,致使公司大局工作陷于被動,造成了不好的影響。
據此,為教育本人,警示大家,根據市政司字[2003]30號文《關于保障政令暢通的規定》,決定作如下處理:
1、 給予陳志升通報批評,罰款200元,本月工資考核B級處理;
2、 罰款自通報下發之日起三日內上交公司財務科。
希望公司全體員工引以為戒,從中吸取教訓,認真學習,踏實工作,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,為公司的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。
二OO六年一月九日
(原始文件在附件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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